1.
紀錄表中廢棄溶劑之內容說明均為屬實,若因不實陳述而造成廢棄溶劑處理之意外,
則應負全部法律上之責任。
2.
傾倒廢液時,請參照「廢液相容表」,避免造成意外。
3.
含氯與不含氯溶劑,需分開貯存。
4.
在安全考量下,廢液能不混,儘量不要混!只要能掌控廢液成分,處理時自然有依據。
5.
廢 污 總 類 | 狀 態 | 量 |
有機廢液(含廢油、有機溶劑等) |
固 |
公升(L) |
酸鹼性廢液 | ||
含氰廢液 | ||
含重金屬廢液 | ||
含六價鉻廢液 | ||
含汞廢液 | ||
感染性廢污 | ||
有機污泥 | ||
無機污泥 |
6.別忘了標示『廢液區,勿靠近』喔!
7.
實驗室負責人應確實告知並要求該場所實驗操作人員確實填寫廢液貯存紀錄,以免觸法。
8
.各系負責安全衛生助理與助教應負該系監督、輔導之責。
9.
本組將不定期至實驗室普檢,以加強各實驗室對廢液貯存確實紀錄,請各實驗室配合實施。
10.若有關安全衛生與廢棄物的建議,請不吝提供參考。謝謝!
11.本表格於89年4月13日起全面實施。